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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首批食品品种目录

  为落实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品种目录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加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规定,《绍兴市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首批食品品种目录》已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公布实施,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绍兴市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首批食品品种目录

生产加工范围
序号
类别
品种
产品标准(或卫生标准)
实施区域
1
粮食加工品
年糕
SB/T 10507-2008《年糕》
上虞市、新昌县
米面(不包括速冻面米食品、挂面)
经省卫生厅备案的企业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新昌县
2
淀粉制品
粉丝
GB2713-2003 《淀粉制品卫生标准》
DB13/T 1011-2009 《粉丝》
绍兴县
3
非发酵性豆制品
腐皮类
豆腐类
豆腐干类
腐竹类
油豆腐类
GB/T22106-2008 《非发酵性豆制品》
GB/T23494-2009 《豆腐干》
DB33/529-2007 《豆制品及面筋制品质量安全要求》
全市(除越城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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