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品种目录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加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规定,《绍兴市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首批食品品种目录》已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公布实施,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绍兴市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首批食品品种目录
生产加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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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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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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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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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准(或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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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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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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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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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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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507-2008《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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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新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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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面(不包括速冻面米食品、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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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卫生厅备案的企业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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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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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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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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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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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713-2003 《淀粉制品卫生标准》
DB13/T 1011-2009 《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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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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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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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发酵性豆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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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皮类
豆腐类
豆腐干类
腐竹类
油豆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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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2106-2008 《非发酵性豆制品》
GB/T23494-2009 《豆腐干》
DB33/529-2007 《豆制品及面筋制品质量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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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除越城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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