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矿泉水产业的健康发展,受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委托,我会定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矿泉水产品包装上试点使用“饮用天然矿泉水”专用标志,特此通知。
附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志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