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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和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奶站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市政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摸清我市奶站现状,将奶站100%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坚决杜绝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建立监督规范奶站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种类型的奶站(点),包括规模养殖场自建、养殖小区联设、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个体私营投资建设、流动站等奶站(点)。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各县(市、区)政府要统一组织畜牧兽医、经委、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逐一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奶站的设立模式、类型、数量、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一站一表,建立档案,并及时汇总本地基本情况上报。重点查清个体私营奶站、流动收奶点等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区之外的营利性奶站情况。同时,根据当地奶源分布情况,合理做出奶站布局规划。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对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将奶站100%纳入监管范围;要向本地所有奶站派出驻站质量监督员,加强生鲜奶购销过程的监管,摸清奶牛健康状况、奶牛质量状况、器具环境消毒状况以及挤奶、贮存、运输等情况;加强对生鲜奶的日常检测,重点区域要实行拉网式检查。
 
  (三)严查违法行为。各县(市、区)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完善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督促各奶站(点)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制度和收奶、售奶、消毒、质量检测记录;要进一步完善奶站质量监督员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监管;要加强对个体收奶户的管理,实行定点、定户收购。
 
  四、阶段步骤
 
  第一阶段(9月25日—9月29日),登记造册。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要迅速展开登记造册工作,尽快摸清奶站底数,并将基本情况报市畜牧兽医局,由市畜牧兽医局汇总后报省农业厅备案。
 
  第二阶段(9月30日—10月7日),质量抽检。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奶站逐一清理,对生鲜奶进行质量抽检,结果报市畜牧兽医局。
 
  第三阶段(10月8日—10月17日),整改查处。各县(市、区)要对质量抽检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第四阶段(10月18日—10月25日)总结完善。行动结束后,总结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奶站结构特点,提出下一步规范管理的政策建议,进一步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安全水平。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个月。每一个阶段结束时,各县(市、区)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进行报送,并在10月25日前将全面工作总结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王盛章副市长任组长,市畜牧兽医、经委、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吕梁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全面负责我市的奶站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组机制,具体负责本辖区奶站专项整治工作。
 
  (二)切实明确责任。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采取县、乡、村领导包场、包站、包户责任制,奶站要做到“站站有人包”,养殖场(户)要做到“场场有人管”,特别是对流动收购鲜奶的经营户,要明确由村民委员会或合作经济组织统一管理。要将监管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细化分解,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按要求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案例,树立消费者信心。同时,加强对奶站的宣传,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保证生鲜奶质量安全。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区)要加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和解决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在整治期间,市政府将组织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对行动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附:吕梁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吕梁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盛章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范引禄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其应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刘平泽   市经委主任
 
  马占全  市卫生局局长
 
  李虎顺  市工商局局长
 
  李瑞锋  市质监局局长
 
  乔晓峰  市食药监局局长
 
  赵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建勤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建勤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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