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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指导意见(鄂农发[2011]2号)

  各市、州、县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局(委、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0〕80号),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对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战略选择。实施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标准化,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既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农业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市场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战略选择。

  (二)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是保障消费安全的迫切需要。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就是要从源头抓起,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工各环节,最大限度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将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对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是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利于提高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新时期促进农产品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农业比较优势和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为重点,围绕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加大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认证,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认定认证,培育我省农业精品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指导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以标准园创建和标准养殖场建设等项目为载体,整合资源,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合力推进。

  (三)目标任务。总的任务是,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建立完善全省农业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生产示范三大体系,示范区实现投入品安全化、基地管理组织化、产品质量可追溯化、产品包装标识规范化、产品流通市场信息化。全省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进口国标准,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的产品达到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标准。

  1、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体系。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对现行农业各级标准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加强标准研究和自主创新,制(修)订适用我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地方标准150项,其中,种植业60项、畜牧业50项、水产业40项。特别要加速无公害农产品以及农药(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动植物病虫害防疫与检疫、转基因产品安全评价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进程;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逐年提升。

  2、建立完善标准化生产技术与信息服务体系。培养500名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骨干;培养10000名具备专业技术和标准化知识的农业标准推广人员;组织农民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员工培训标准化技术30万人次以上;重点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100项;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开发,使农业三品总量达到4500个,认定登记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50个。

  3、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结合创建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一批省、市、县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开创一批按国际标准或进口国标准组织生产的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区。进一步扩大示范规模,增加示范品种,做到省有示范区,市(州)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乡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到“十二五”末,全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累计达到300个。各县市至少建设2个高标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4、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和覆盖率提高。省级以上优势农产品生产示范区标准化技术普及率达到100%,示范区产品全部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在大宗农产品、“菜篮子”产品、出口农产品等各类生产基地大力推行标准化种植、养殖及加工和管理。优势农产品板块基地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农产品流通与市场标准化管理得到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实施,入市农产品包装标识规范,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进一步加强,全省部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17个市州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优势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普及带标识标签流通。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农产品生产标准的制修订进程。按照“统一权威”的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优势农产品生产和贸易的需要,以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的制定为切入点,积极采用最新科技成果,制定完善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规范。鼓励农业企业或生产基地制订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农产品生产标准。

  (二)加快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各地要围绕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出口农产品,加快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通过开展示范,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农业标准的应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强化重点领域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围绕治理农产品污染,建立产地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抓好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范的实施;强化对农药、兽药残留限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严格按标准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进行检验;严格加工全过程质量安全标准与实施监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标准的实施。

  (四)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与信息服务。市、县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产品标准的组织实施与指导,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培养农业标准化人才;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信息网络,及时、准确、系统地收集和发布国内外农业标准化信息。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针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加工特点,在农业生产过程推行GAP认证,兽药生产推行GMP认证,在饲料生产、农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推行HACCP认证及相关产品认证。

  (五)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完善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实行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等级、计量、包装标识等标准的实施。积极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工作,用标准化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连锁经营市场。

  (六)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各级农产品质检、农业环保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如何通过制(修)订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提高检验检疫水平,严把入境关口,加强对境内有害生物的检疫、监测、防治和封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四、保障措施

  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事关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举全省之力,强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发展规划,组织检查实施,狠抓督促落实。省农业厅成立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组长由祝金水同志担任,王敦胜、徐能海、王红玲、王兆民、万卫东等同志任副组长,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绿办),负责各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增加资金投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从标准的研究、推广、培训到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在编报财政预算时要优先考虑,重点安排。同时,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投入优质安全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投入机制。省农业厅将整合农业项目资源,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的扶持力度,并争取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财政专项扶持。

  (三)完善服务体系。各地要采取有效方法,分层次对基层技术推广人员、标准化技术和管理人员开展标准化教育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专业技术的推广队伍。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增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可操作性。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识农产品认证。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引导各级各类标准化组织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咨询服务。

  (四)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全省农业系统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质监、科技、工商等部门的支持配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全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五)建立激励机制。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在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省农业厅每年对全省农业系统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对工作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厅有关单位及市、州、县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及市、州、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调减下一年度相关项目和经费。厅有关责任部门安排专项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工作突出的市、州、县。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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