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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公告》(2006年第120号)
2006-10-11 09:26 点击:2888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第二批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公告如下:
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组织实施上述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发证工作。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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