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上海市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
该暂行办法旨在强化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与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据多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适用于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的经营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经营者。
量化分级依风险因素量化打分,涵盖静态(经营规模、项目、类别等)与动态(经营资质、条件、制度等)因素,按百分制综合评定,对应A(0-30分)、B(31-45分)、C(46-60分)、D(60分以上)四级。新办者30个工作日内评定,每年依上年度情况调整。存在违法受罚、抽检不合格等情形上调等级,连续三年合规、获相关认证称号等可下调等级。
评定结果公示于经营场所,作为确定监管频次依据,A级每2年至少查1次(可视情非现场监管),B级每2年至少现场查1次,C级每年至少现场查1次,D级每年至少现场查2次,同时辅助确定监管重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