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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行政处罚“两张清单”的通知 (琼商法规〔2024〕4 号)
2024-11-28 17:14  点击:72
发布单位:海南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琼商法规〔2024〕4 号
发布日期:2024-11-28
生效日期:2024-11-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

《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海南省商务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两张清单”)已经省商务厅2024年第1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厅机关有关处室应当认真落实“两张清单”要求,依法适用“两张清单”的规定。适用“两张清单”时,对应的违法行为需同时满足列明的适用条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商务部、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适用“两张清单”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着力督促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意识,教育引导经营主体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对不符合“两张清单”适用条件的,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综合裁量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裁量阶次的决定。

四、“两张清单”自2024年12月25日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7项).doc

   附件2:海南省商务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13项).doc

海南省商务厅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李羚,联系电话:6534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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