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新农规〔2024〕2 号
发布日期:2024-11-26
生效日期:2024-12-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6-12-25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
为加强我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依据《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了《 自治区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pdf》。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