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青市监规〔2024〕1号
发布日期:2024-11-06
生效日期:2024-12-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7-08-14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已经市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该文件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14日。
附件: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