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11-05
生效日期:2024-11-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7次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内市监综规〔2022〕3号)予以废止,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