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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强商务领域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商建函[2023]634号)
2024-11-06 08:48  点击:242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建函[2023]634号
发布日期:2024-11-03
生效日期:2024-11-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提升中国品牌影响力的部署要求,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强商务领域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促进品牌新发展、提升商业新品质、拓展推广新渠道、丰富消费新场景,提出12条工作举措,更好发挥商务工作联通内外、贯通城乡、衔接产销优势对品牌建设的促进作用,大力培育中国品牌,积极引进国际品牌,增强我国大市场对全球品牌的吸引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推进《指导意见》落实,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促进商务领域品牌培育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支持举措,组织开展新消费品牌创新城市培育建设工作,实施“城市有礼”行动,丰富城市“必购必带”特色商品,打造品牌宣传推广平台,营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领域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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