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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强化监管,保障安全
2024-10-17 10:57  点击:505

2023 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后,山东省结合自身实际对相关条例进行修订。2024 年修订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和完善。

在管理责任与社会共治方面,为保持与上位法衔接,响应社会需求以及明确部门职能,强调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和全程控制,明确各方责任,构建社会共治体系。政府责任进一步强化,包括县级以上政府及乡镇街道职责细化,同时部门职责更清晰,社会共治的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等的责任也得到拓展。

农产品产地管理上,为了规范产地各环节,从监测计划制定、点位布设到污染调查评估及分类管控,都有更系统严格规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也更科学规范,且增加了鼓励生产标准化的措施。

农业投入品管理更加严格细致。吸收相关规定亮点,对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禁用限用,禁止使用多种有害物质及违规使用投入品的规定更明确。投入品生产经营许可、台账建立、网络销售等方面的规范也更详细,如对限制类农药定点经营等。

农产品生产环节,为了规范生产全过程,培训与承诺制度得到强化。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培训更全面系统,新增生产承诺践诺制度并纳入信用体系。技术推广和生产记录要求也进一步细化。

销售管理中,为了规范销售各环节,检测与处置规范更具体,包括生产企业和合作社上市前检测及不合格产品管控措施,销售企业进货检查制度也更完善。包装与标识规定更细致,追溯协作机制也更加完善。

监督管理方面,为了全面规范监督管理,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监测与抽查规范更科学,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实行信用分级管理。

法律责任部分,为了明确责任主体和情形,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如肥料添加农药、使用禁止投入品等行为,体现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严格保护。

此次修订全方位提升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水平,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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