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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黑政发〔2024〕17号)
2024-09-14 09:08  点击:112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黑政发〔2024〕17号
发布日期:2024-09-13
生效日期:2024-09-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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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属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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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文件精神,推动全省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

(一)品质餐饮消费。发布龙江美食指引,挖掘龙江美食“老字号”资源,传承龙江美食文化和烹饪技艺,打造“龙菜”品牌。鼓励国内外知名餐饮连锁品牌在省内开设门店,打造龙江地标餐厅。支持各地举办多层次、多工种餐饮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引导餐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二)特色餐饮消费。支持各地结合地方特色美食发布美食地图,围绕哈尔滨锅包肉、哈尔滨红肠、俄式西餐、齐齐哈尔烤肉、牡丹江朝鲜族特色美食、佳木斯拌面、鸡西冷面、鹤岗小串等地方美食,举办特色餐饮促销活动,打造“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

(三)摊市餐饮消费。持续打造红专街早市、黑河早市、师大夜市、道里菜市场等摊市示范地,鼓励各地创建餐饮消费新场景、新业态。

(四)酒店服务消费。鼓励酒店与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等业态融合发展,引导住宿经营单位完善店内中英文标识,为境外人员提供更加便利友好的住宿环境。鼓励校企合作,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夯实行业人才基础。指导推进境内外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和布放,提高酒店业外币兑换服务能力。

(五)民宿服务消费。制定民宿地方标准,开展全省星级民宿评定工作,培育打造一批高品质旅游民宿。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发展乡村住宿。

(六)洗浴服务消费。鼓励洗浴行业创新升级,支持绿色环保技术和设施数字化应用。开展洗浴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职业经理人、专业搓澡师等专项培训,指导洗浴企业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培育一批龙江洗浴名店、名馆。

(七)家政服务消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培育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七台河等市(地)一批高品质家政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家政劳务对接活动,推动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持续推进家政进社区。探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家政从业人员背景核查工作,鼓励家政企业在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注册并录入服务人员信息。

(八)康养服务消费。打造现代康养服务示范综合体,完善适老化产品展示体验中心、产业发展中心、企业招商中心、商务洽谈中心“四个中心”功能,助推银发经济发展。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和复核工作。

(九)养老托育消费。行业企业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养老托育设施空间布局,推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支持哈尔滨建设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区。将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设施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提升类”改造内容。严格落实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发展养老金融,优化信贷产品服务。

三、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

(十)文化消费。实施黑龙江省“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推进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广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艺、满族刺绣、方正剪纸等龙江特色非遗项目,开发冰雪、亚冬会题材非遗作品及衍生品,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俄非遗赶大集等宣传展示活动。传承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开发红色旅游线路,挖掘利用文物藏品资源,开发特色文创产品。举办中俄地方文化艺术季等文艺演出活动,丰富中央大街音乐阳台、街区音乐会等表演形式,扩大哈尔滨“音乐之都”影响力。

(十一)娱乐消费。引进优秀演出剧目,增加演唱会、音乐节、动漫展、小剧场演出等文化产品供给。引进旅拍、沉浸式演出等娱乐消费新业态,开展旅拍行业资源对接活动,形成一批主题旅拍热门打卡地。开展“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优化流量分配推荐机制。实施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持续推进电视“套娃”收费治理。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活动。组织全民电影消费季、“跟着电影去旅游”、“全省职工优惠观影”活动,促进电影关联消费。

(十二)冰雪旅游消费。实施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推动冰雪大世界、亚布力滑雪场、中国雪乡、漠河北极村等冰雪旅游景区升级消费应用场景,打造提升“哈亚雪”、“牡亚雪”黄金双线品牌影响力。利用哈尔滨国际冰雪节、伊春森林冰雪欢乐季、极地森林冰雪嘉年华、黑河寒地试车节等活动扩大冰雪旅游影响力。打造跨区域冰雪旅游精品线路,创新推出冰雪主题体验产品。实施冰雪促消费专项行动,鼓励各地举办冰雪消费季活动。

(十三)避暑旅游消费。实施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打造“清凉经济”新增长极。发展康养旅游,推出森林湿地康养游、中医药康养游、温泉(冷泉)康养游、避暑度假康养游产品,完善康养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推进伊春、五大连池等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推进研学旅游发展,打造黑龙江省研学旅游精品线路。推出暑假游优惠套餐,鼓励国有A级景区面向亲子游、学生游实行减免优惠,打造“避暑胜地,清凉龙江”夏季旅游品牌。

(十四)边境旅游消费。推进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发挥黑河、抚远、绥芬河、东宁等边境口岸优势,打造G331醉美边境廊道。发展界江界湖旅游,打造黑河中俄双子城界江游、饶河乌苏里船歌界江游等10条界江界湖旅游线路。发展自驾游,推出“一路向北”、“百年国门”等10条边境自驾环线。

(十五)休闲旅游消费。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推动宝清、铁力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打造“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动房车露营、低空飞行等新业态发展。对旅游专列车厢进行适老化、舒适化改造,提供包线、包列、包车等多样化定制服务。引进航空公司,优化航线网络布局。

(十六)体育消费。在景区度假区、体育公园、商业步行街等区域,因地制宜地举办体育健身活动。推荐我省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精品线路参加国家评选。盘活空置场馆场地资源,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依规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增加体育消费场所。

(十七)滑雪消费。发挥亚布力、圣洁摇篮山两个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省内滑雪场改造场地设施,升级配套服务,完善康养度假、休闲娱乐等功能,打造一批集运动体验、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和S级旅游滑雪场。支持各地发放滑雪消费券,鼓励市民参与滑雪体验活动。

(十八)赛事消费。推进“跟着赛事游龙江”主题活动,组织策划体育赛事。高质量举办好2025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加快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举办好上合组织雪地足球赛、雪地自行车赛等系列赛事活动。承办全国冰壶锦标赛、全国滑雪登山冠军赛等国内高水平冰雪赛事。

(十九)教育培训消费。加强一流本科课程等共享资源建设,实施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双高”建设计划。推进“互联网+”监管手段建设,对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研究制定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遴选办法。指导省内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

(二十)居住服务消费。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企业开展合作,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引导企业在智能一卡通及智能交通领域增加技术投入,围绕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能门禁等方向开展科技成果研发。

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二十一)数字消费。推进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探索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消费新场景,鼓励企业加快无人零售店等业态布局,支持直播电商发展。启动边境地区教育“云帮扶”试点项目。组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支持企业争创新一代信息技术国家级试点示范,培育遴选示范项目。引导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面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开发适配软件产品。加快开发“电子旅游地图”,持续完善“一键玩龙江”小程序。

(二十二)绿色消费。开展绿色低碳服务相关标准研制。鼓励寄递企业通过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包装物使用。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明确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完善绿色建筑预评价体系,谋划高品质绿色低碳建筑项目。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倡导绿色服务,推动旅游业绿色发展。推进新能源车辆设备应用。

(二十三)健康消费。支持社会力量筹办健康体检中心。发展建设互联网医院。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复诊服务。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老年科建设,评选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品牌认定为龙江老字号。鼓励推广满足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五、增强服务消费动能

(二十四)创新服务消费场景。开展服务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创建,推进哈尔滨市创建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服务消费领域相关课程。实施“百村(社区)示范、千村(社区)工程、万户受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组织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支持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机构进驻景区、度假区、主题公园、商业综合体等演出新空间。

(二十五)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培育。围绕地方特色,培育一批龙江特色服务业企业。利用“质量月”活动、中国品牌日等平台,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宣传推介。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国内知名展会,推动老字号品牌形象和产品走出去。

(二十六)促进多元消费业态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全国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发挥哈尔滨中央大街、中华巴洛克历史文化街区等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示范引领作用,丰富文化、旅游、娱乐等多元消费业态,打造文旅消费集聚区。围绕夜经济发展,合理规划夜市布局,打造美食夜市、文创夜市等业态,丰富夜间娱乐、夜间旅游、夜间体育等多元产品供给。鼓励视频博主、直播电商、头部主播以夜经济为主题开展创作。鼓励开设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夜间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

(二十七)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落实国家负面清单要求和对外开放政策。组织省内企业参加大型展会,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留学龙江”计划,加强来华留学生招生工作力度。指导开发跨境无障碍服务平台。办好中俄文化大集。

六、优化服务消费环境

(二十八)加强服务消费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广辟线索来源,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处置涉及虚假广告行为的违法违规网站。扩大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覆盖面。探索出台应对恶意索赔的规制措施,严厉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

(二十九)引导诚信合规经营。依托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和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上线“信誉信息”板块,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提升经营主体信誉度。

(三十)完善服务消费标准。推进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冰雪旅游、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冰雪体育等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加快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家居家装、养老托育、商务服务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开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标准研制。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十一)加大财税政策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统筹利用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等现有中省专项资金渠道并引导社会投资,支持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型。用好国家“两重”、“两新”政策。落实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十二)拓宽信贷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增加金融产品供给。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疾病预防等服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降低担保费率。

(三十三)夯实人才队伍支撑。完善服务业人才职称评价制度。推动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产业学院建设。利用互联网平台招聘渠道,举办专场推介活动,扩大人才供给。

(三十四)提升统计监测水平。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力度,提高数据共享水平。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展服务零售额测算相关工作,做好服务消费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完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客观反映旅游经济运行及发展情况。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中省直部门,统筹推进政策落实工作,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督促协调,共同促进我省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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