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09-06
生效日期:2024-09-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现就陈中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大宗及重点品种带量联动采购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鼓励中药生产企业采购道地中药材、特色中药材。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主要任务大力推动中药材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中提出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建立中成药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遴选、医保目录高速等联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在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道地中药材质量提升工程中提出,建设一批定制药园,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监测,引导医疗机构、制药企业、中药饮片厂采购有质量保证、可溯源的中药材;在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实施中药材“铸龙”工程中提出,重点培育中药材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一批产品新颖、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中药材产品开发龙头企业;在提升中药材开发产业化水平主要任务中,鼓励中药材生产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进加工工艺,开展以宁夏道地或主产中药材为基源的中成药生产、饮片加工等中药材延伸产品开发;在实施中药材特色品牌培育战略主要任务中,提出培育具有宁夏道地特色的中药材品牌,持续推动宁夏中药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