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苏应急规〔2024〕2 号
发布日期:2024-09-02
生效日期:2024-10-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6-10-07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已经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联系人及电话:杨飞,025-83336199。
附件: 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pdf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