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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9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动植物提取物成为大健康的原料产业的建议 (湘卫提〔2024〕5号)
2024-08-26 17:13  点击:307
发布单位: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湘卫提〔2024〕5号
发布日期:2024-08-26
生效日期:2024-08-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曾建国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植物提取物成为大健康的原料产业的建议》(第0999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委充分发挥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链工作专班牵头单位作用(以下简称工作专班),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统计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结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推动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调整修改“大健康产业”业态边界,将维护动植物健康的产品纳入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健康产业发展。去年以来,我省密集出台一系列大健康产业政策,高位推动产业发展。2023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培育大健康产业工作方案》(见湘政办发〔2023〕5号)的通知。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见湘政办发〔2023〕54号)。2024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打造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链。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张健担任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链链长。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工作专班。省发展改革、科技、工信、农业农村、商务、工商联、医保等14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专班成员。各市州参照省模式成立工作专班。我委高度重视和支持动植物健康产品发展,已与省统计局对接,将动物药品销售、兽类药品制药等纳入大健康产业统计。省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中医药“产业振兴”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见湘卫函〔2021〕258号)等多个文件,已将中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纳入中药衍生品范畴,明确动植物健康产品可列入“大健康产业”范围。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落实,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以植物提取物为切入点,推动植物提取物成为大健康的原料产业,以加快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步伐建议

植物提取物作为中药衍生产品、化妆品、食品等大健康产品重要原料来源,对大健康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湖南省植物提取物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生产、出口创汇位居全国前三,涌现出华诚生物、绿蔓生物等一大批品牌企业,罗汉果提取物出口主导全球市场,全国首个植物提取物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落户湖南长沙。我委已与省统计局对接,将植物提取物纳入大健康产业统计范围。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将尽可能对部分涉及原材料植物种植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构建植物提取物标准体系,促进植物提取物产业发展。

三、关于支持成立“湖南省鲜萃植物提取物产业研究院”建议

我省植物资源丰富,拥有中药资源4667种,居全国第四。拥有国家植物功能成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研究平台和一批省级研究平台,并有一批快速成长的植物提取物企业。2014年成立了湖南省植物提取物协会行业组织。目前,全国植物提取物行业仍面临标准体系不完善、基础研究投入不足、植物提取综合利用度低等问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加大研究力度。成立“湖南省鲜萃植物提取物产业研究院”,将有助于我省整合优势资源,强化植物提取物研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建议益阳市大通湖区等计划申报“湖南省鲜萃植物提取物产业研究院”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创造必要条件。工作专班将协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予以关注和支持。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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