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内发改财金字〔2024〕908号
发布日期:2024-08-12
生效日期:2024-08-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自治区各相关部门:
为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现连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一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