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闽教规〔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07-09
生效日期:2024-07-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6-07-08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我厅结合全省中小学食堂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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