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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521号 (农业水利类036号)提案答复摘要|关于落实大食物观 推动国土全域立体开发的提案 (农办案〔2024〕60号)
2024-08-12 08:28  点击:1905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农办案〔2024〕60号
发布日期:2024-08-09
生效日期:2024-08-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民盟中央:

《关于落实大食物观 推动国土全域立体开发的提案》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草原生态修复和治理,提高畜牧业发展承载力

近年来,国家林草局等部门立足职能,通过草原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持续加强退化草原修复。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改农经〔2020〕837号),实施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以及草原生态恢复治理补助项目,支持有关省份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2021—2023年,已完成退化草原修复治理面积1.59亿亩,其中包括人工种草5182万亩。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继续实施有关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结合不同区域、不同草原类型和退化程度,指导各地科学推进退化草原保护修复,不断恢复和提升草原生态生产功能。

二、关于调整海水养殖模式从近浅海向深远海转移

多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立足职能,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创设,保障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20多亿元,对重力式网箱和桁架类网箱等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造给予补贴,不断提升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水平。2023年6月,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农渔发〔2023〕14号),全产业链全环节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管理规定,持续推进深远海养殖规范有序发展。

三、关于实施与大食物观相适应的耕地保护政策

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早在福建工作期间就创造性提出并探索践行大食物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调研、重要会议上又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起草了践行大食物观的指导性意见,对促进非耕地食物资源开发利用作出部署安排。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明确了耕地利用优先序,引导各地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同时,也提出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落实国务院要求,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进一步明确了耕地用途管制规则。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积极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基础上,促进耕地合理有效利用,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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