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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360号(商贸监管类113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红参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试点的提案 (国市监提〔2024〕160号)
2024-08-06 15:26 点击:1154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国市监提〔2024〕160号
发布日期:
2024-08-05
生效日期:
2024-08-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360号(商贸监管类113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红参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试点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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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企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市监规范2024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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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598号(商贸监管类114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完善食药物质目录促进传统食养药膳产业发展的提案 (国市监提〔2024〕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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