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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8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关于拓宽饲草渠道促进生态效益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农办议〔2024〕321号)
2024-08-01 11:05  点击:541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农办议〔2024〕321号
发布日期:2024-07-31
生效日期:2024-07-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姜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饲草渠道促进生态效益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秸秆饲料化利用专项政策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将饲料化利用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内容之一。2019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支持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在养殖优势地区发展秸秆养畜产业,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种养循环。目前,全国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占总利用量18%,饲料化利用主体2.9万多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培育规模化、标准化秸秆饲料生产加工主体,推动秸秆饲料产业提质增效。

二、关于设立秸秆饲料化利用专项资金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饲料化高效利用,农业农村部自2023年起,通过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支持各地探索实施优质饲草与秸秆混贮等方式,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比例,加快推进秸秆养畜。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饲草加工和养殖主体推广应用秸秆与优质饲草混贮提升营养价值的技术模式,提升饲草供应能力和保障水平。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实施粮改饲项目,支持各地持续推进秸秆饲料化高效利用。

三、关于出台柠条平茬饲草化利用专项政策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饲草机械研发攻关与推广应用。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农机专项中设置研发项目,集中开展包括柠条平茬收割机在内的机具研发攻关,持续提升饲草生产机具保障能力。依托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专家组秸秆处理和饲草机械化专业组等技术推广队伍,指导各地开展饲草生产机械化技术装备推广活动,提升机具作业效率。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将牧草收获机、打(压)捆机、饲草料粉碎机等专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地方建设服务饲草产业发展的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饲草机械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推动将更多饲草机械纳入补贴范围。

四、关于对秸秆收储运输车辆发放绿通证

根据国务院部署,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充分利用收费公路等相关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公路建设和发展,不断优化完善公路网结构,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平,为促进农产品运输和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特别是2009年以来,交通运输部指导各地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为包括秸秆及饲草运输车辆在内的各类车辆免费高效通行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便捷通道。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不断优化提升公路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品质的公路交通服务保障。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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