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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2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关于落实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 提升老年餐营养化工作的提案
2024-07-29 14:55  点击:230
发布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07-26
生效日期:2024-07-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省民政厅:

经研究,现就刘彤等4名委员提出的“关于落实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 提升老年餐营养化工作”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的通知》《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进一步改善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切实増强老年人的健康获得感,促进健康老龄化,省卫生健康委自2023年起,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江苏省老年营养改善行动。

一是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一般老年人膳食指南”和“高龄老年人膳食指南”核心推荐内容,结合各地食物资源、饮食习惯和传统食养理念,广泛宣传“三减三健”健康生活方式以及膳食平衡搭配、烹调技巧和中医药膳食疗等营养健康知识。广泛开展公益活动,引导老年人树立营养健康意识,形成营养健康生活方式。

二是利用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阳节和敬老月等节点,结合江苏省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围绕营养相关慢性疾病方向,每年组织营养师开展5~8场的线上或线下科普活动。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在“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示范机构”评选中增加老年营养评价条件。每个设区市试点确定的社区、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或护理院不少1个(家),开展营养改善推广工作。

四是落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营养改善指导等医养结合服务。

五是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老年人营养干预纳入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项目,推动营养专业人员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开展项目试点,为老年人提供营养筛查、营养评估、营养干预和效果监测等临床营养服务,形成老年营养改善处方。

六是加强临床营养科建设,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临床营养科建设,并在营养不良发生风险较高的科室(如老年医学科)积极推进老年营养病房建设,规范营养干预方法及流程,为住院老年患者提供营养筛查、营养评估、营养干预和效果监测等临床营养服务。评比建设一批老年营养病房优秀单位,到“十四五”末建成100家以上老年营养病房优秀单位。

七是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院或家庭加强全社会“食养”建设和推进,特别是对糖尿病、高血糖、高血压的饮食指南和健康管理的宣教。

八是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线上或线下培训。

九是从事老年医学服务的医务人员团队中,配备专职营养人员;鼓励家庭医生团队配备营养专业人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营养膳食指导和咨询服务。鼓励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专业技术人员、营养师以及相关营养人才队伍向老年营养健康领域发展,深入老年人家庭、涉老机构,宣传老年营养评价及干预知识,指导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社区食堂、老年饭桌等提供适合老年人的营养配餐。

同时,积极实施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印发《江苏省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通过开展老年口腔健康促进“五个一”行动,进一步提升老年口腔健康服务能力,开展老年口腔健康公益讲座和义诊活动,为2000余名老年人开展口腔疾病筛查。在全省组织开展老年口腔健康孵化项目推广行动,确定省老年口腔健康孵化重点支持项目10家、支持项目17家。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老年营养改善行动纳入重点工作部署,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等支持参与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动员营养专业人员、志愿者和老年健康典型代表广泛参与,加强媒体媒介宣传,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老年营养改善行动的督促指导和效果评估,努力改善老年人的营养健康状况,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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