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市监食生发〔2024〕48 号
发布日期:2024-07-22
生效日期:2024-07-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指南
专业属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 委):
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总局组织制定了《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指南》为业务指导文件,不作为执法依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地方性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求,进一步补充、细化《指南》内容,并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专题培训、现场交流、实地教学等方式,帮助基层监管人员熟练掌握肉制品生产企业检查要点和检查方法,切实提升监督检查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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