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第124号
发布日期:2024-07-18
生效日期:2024-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2023年12月24日起施行的《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同时废止。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农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管理,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实际,经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贵州省农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予以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24日起施行的《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