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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5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完善江苏省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体系的提案 (苏市监复字〔2024〕158号)
2024-07-16 11:27  点击:255
发布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苏市监复字〔2024〕158号
发布日期:2024-07-15
生效日期:2024-07-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省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体系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规范监管与服务发展并重,着力推进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

一、多维推进协同监管

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江苏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成员单位,修订完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加强部门监管协作和信息互通,专题通报各成员单位平台经济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联合发布网络市场十大典型案例,共同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区域一体化监管。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指导平台企业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引”等协作事项,与一市三省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网络交易监管交流互学、工作联动和数据共享等机制。三是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聚焦网络市场重点难点问题,每年开展一次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涉网案件2806件,有效净化了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二、加强平台商户监管

一是实施“百企贯标工程”。在指导电商平台持续贯彻落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基础上,2023年将贯标工程向157家省内重点电商企业延伸,紧贴企业合规管理、标准制订、广告审核等方面帮扶指导需求,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19项,建立完善交易规则15项。二是多元归集网店数据。注重提升移动端监管能力,归集小程序、APP和直播网店等一批移动端数据,其中直播网店数据10.45万家。完善监测模型,广泛收集典型案例,将监测需求转化为数据模型,初步建立了虚假证照、不公平格式条款、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侵权假冒等10个数据监测模型。三是加强商户合规指导。开展“点亮行动”,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全面实施亮证、亮照、亮规则,依法公示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等信息。联合阿里巴巴、抖音、快手等电商平台共同为平台内经营者举办“合规大讲堂”等线下培训活动,为平台内经营者现场提供合规指导和咨询答疑等服务。

三、注重竞争合规指导

一是着力加强反垄断执法。及时处理各类平台企业垄断线索,约谈“运满满”、福佑卡车等相关企业,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协调执法力量,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美团、中国知网等进行调查;指导苏宁易购积极自查整改。二是不断完善经营者集中指导。完善“登记注册、信用监管、合规培训”三个维度风险预警,组织两次经营者集中申报培训班,引导平台企业增强申报意识、依法做大做强。三是持续强化竞争合规指导。出台《江苏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引导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组织社区电商竞争状况座谈和政策宣讲,对扬州电商平台、国泰新点等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培训,提升合规经营能力水平。

四、着力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事前指导。每逢“6·18”“双十一”等网络集中促销时段,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召开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部署开展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专项评审活动,2023年督促电商平台修改完善不公平格式条款270条。二是开展事中监测。常态化开展防范制止网络餐饮浪费、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灶管阀”质量安全整治、虚假认证、网络集中促销、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证照公示等领域监测,适时开展借主题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高考护航”、网络直播、知识产权领域等专项监测,及时发现、查处相关违规行为,下架(删除)相关违规信息。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市场监管“免罚轻罚”清单,对平台经济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与相关电商平台协作开通监管账号,对电商平台内商户轻微违法行为一键触达、提醒整改。强化涉案经营主体跟踪指导,帮助避免同类合规风险。

五、强化数据安全监管

一是健全数据安全制度机制。建立网络数据安全风险排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事件处置、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依托省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持续完善数据安全事件预警通报和应急指挥体系。制定《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分类梳理重点行业数据目录超4000条,建立数据安全管理、防护、评估等工作机制。二是搭建数据安全监管系统。建成省级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网络、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资源池、工业安全信息共享与应急服务协同保障平台为主体的省级工业领域网络安全“一网一池一平台”。建设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打造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三是开展网络数据安全检查评估。修订完善《江苏省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规范(试行)》,以政务数据中心、行业数据中心、数据交易机构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数据安全检查评估,组织技术力量对7家数据中心和1家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抽查,评估共性问题、分析风险隐患、督促问题整改,探索数据交易流通安全合规治理路径。四是加强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发布《江苏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指引(第一版)》《江苏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引(第一版)》,在全国率先建设上线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系统。建设江苏省数据出境咨询服务平台,开通咨询热线电话,为企业常态化提供咨询服务。

贵委在提案中不仅指出了我省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体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还从综合监管、全覆盖全周期监管、智慧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对我们加快完善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体系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围绕贵委五方面建议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努力促进我省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

一是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管制度。部门之间,依托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与公安、网信、通管、邮政等重点成员单位,以及交通运输等平台经济新业态较多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力争在直播带货、网络拍卖、网络货运、跑腿服务等重点领域取得新的监管协作成果。区域之间,依托长三角网络交易监管一体化机制,围绕国内头部电商平台协同共治,在监管数据共享、网络案件协查等方面做深做细合作项目,形成更多制度成果。

二是构建全覆盖、全周期的平台监管体系。按照管线下就要管线上、线上线下职能一致、业务归口一致向网上延伸的原则,理清监管职责,理顺监管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实现审批、主管与监管一致,避免出现监管盲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交换,着力构建平台企业全周期信用监管体系。

三是坚持反垄断与竞争倡导并重。一方面,依法查处平台企业强制实施“二选一”、“算法共谋”、相互屏蔽封杀导致数据孤岛等各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另一方面,贯彻寓监管于服务理念,全面加强竞争合规指导,发挥反垄断专家库作用,加强反垄断执法、经营者集中合规辅导培训,借助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法律法规,倡导公平竞争理念,提高企业合规经营能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告诫,做到依法规范监管和鼓励创新发展并重。

四是构建数据安全监管机制体系。贯彻落实即将颁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督促平台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能力建设,建立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构建政府、第三方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多元协同治理机制。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推进“江苏省数据出境安全服务管理系统”建设,为省内数据处理者提供评估备案预申报服务;组织开展数据出境情况摸底调查,指导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一般数据清单。探索数据流通交易合规路径,有序推动我省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化、规范化,探索与数据资产入表、交易流通相关制度的衔接,推动制订《江苏省数据条例》,规范数据交易活动。

五是创新完善监管手段和模式。依托省大数据中心,联通汇聚各地各部门监管数据及第三方相关数据,构建省“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主题数据库。依托监管数据中心归集的监管数据,建设综合应用系统,构建主题分析模型,提供重点事件跟踪、查询检索、可视化展示、统计分析等服务。升级“江苏省工业信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扩大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规模,大力健全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优化市场监管部门网络交易监测管理系统,多元归集各类网络经营主体和商品数据,加强对网络交易领域违法行为特征研究,提高违法线索发现与识别能力。推进数字人直播、跨境电商、上门经济等新模式监管前瞻性研究,常态化开展舆情热点问题治理“小切口”研究,加快制订《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和地方特色产业直播经营企业合规指导手册,探索制订网络拍卖监管工作指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联 系 人:袁  靖

联系电话:025-8637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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