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山西省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
发布文号:晋环发〔2024〕19号
发布日期:2024-07-03
生效日期:2024-07-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推进甲烷排放控制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住房沺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山西省能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
2024 年 7 月 1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