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鲁牧动卫中心字〔2024〕8号
发布日期:2024-06-26
生效日期:2024-06-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同意东部区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动物A证)工作的函》(农牧便函〔2024〕396号)批复要求,我省自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启动与贵省之间跨省无纸化出具动物A证试点工作。试点期间,我省出具到贵省的动物检疫证明(动物A证),无纸化证明和纸质证明并行有效。自2025年1月1日起,我省出具到贵省的动物检疫证明(动物A证)全部实行无纸化出具,不再出具纸质动物A证。
请贵省及时通知辖区内各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养殖场(户)和屠宰企业等从业主体,给予支持为盼。
特此函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