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文号:浙经信绿色〔2024〕104号
发布日期:2024-05-28
生效日期:2024-05-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我厅在有效衔接国家评价标准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pdf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