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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洪府办规发〔2024〕3号)
2024-06-03 11:47  点击:449
发布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洪府办规发〔2024〕3号
发布日期:2024-05-20
生效日期:2024-06-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6-06-14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南昌市绿色食品产业两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4年)》要求,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链条化发展,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预制菜龙头企业。开展预制菜优质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分类建立企业培育库。“一企一策”培育壮大链主企业,推动重点预制菜企业做优做强。引导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畜禽屠宰和餐饮等企业发挥原料、技术、人才、设备、渠道等优势,积极延伸发展预制菜加工新业态。加大预制菜产业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全国预制菜头部企业或上市企业来昌发展。完善预制菜中小企业孵化体系,加强预制菜小微企业培育扶持,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培育预制菜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支持政策:

1.对引进或重点培育的预制菜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2.对年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预制菜加工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按照“晋档补差”原则施行。

3.符合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条件的预制菜企业,对上一年度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标准按照不超过上年末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予以奖补。

其中第1、2条奖补资金在工信相关专项中安排,按照现行工信口产业政策的资金承担方式进行兑现,第3条奖补资金在农业农村发展相关专项中安排。

二、打造预制菜产业集群。根据南昌市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结合我市预制菜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在南昌县、青山湖区、安义县等重点县区打造一批预制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导预制菜产业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集中入园发展,并辐射带动省内周边市县,形成预制菜产业集群集聚集约效应。力争到2025年创建预制菜产业园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联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支持政策:

4.对县区布局建设预制菜产业园,且用地在300亩以上,引进预制菜产业链企业5家以上,市级将按照园区总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每个园区创建奖补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5.对我市新获批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经费支持;新获批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经费支持;新获批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年营收3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经考核评估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支持,并逐步推进年营收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

6.加强预制菜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经认定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其中第4条奖补资金在工信相关专项中安排,第5条奖补资金在市人才专项(发改口创新平台)及工信、科技对口的相关专项中安排,第6条奖补资金在市场监管相关专项中安排。

三、建设预制菜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围绕扩大预制菜优质食材供应,加快建设一批粮油生产基地、果菜菌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鼓励预制菜企业自建或合作建设食材原料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建设原辅料配送中心,提升原料供应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培育形成年销售额达千万元以上的预制菜原料直供基地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支持政策:

7.支持预制菜企业原料供应基地认定南昌市“菜篮子”应急保供生产基地,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对新认定的基地每个奖补20万元,对监测合格的基地每个奖补5万元。

奖补资金在农业农村发展相关专项中安排。

四、完善预制菜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引导预制菜生产企业与仓储冷链物流企业对接,加快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动南昌东南部物流产业园、南昌西部物流产业园、中国 南昌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构建预制菜“原料—车间—餐桌”全程闭环冷链物流模式,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仓储冷链企业研发预制菜专用设备,培育一批预制菜仓储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完善自动化立体冷库、低温初加工、生产预冷、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设施。到2025年建成农产品产地保鲜冷链设施2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联社、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支持政策:

8.对首次获评国家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

9.对预制菜企业、冷链物流企业新购置符合政策要求的冷藏、冷冻运输车辆,每台车按裸车价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10.对预制菜企业新建(改造)冷冻冷藏库、购置终端冷藏设备,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奖补资金在商务相关专项中安排。

五、创建预制菜南昌品牌。加大对南昌预制菜产业整体品牌培育力度,深度发掘南昌菜、南昌厨文化故事,强化文化赋能,讲好品牌故事,提升我市预制菜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将预制菜企业及产品纳入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及南昌礼物范围,支持创建省市高端品牌企业、知名农产品品牌。鼓励名厨、老师傅立足南昌地域特色和传统,开展预制菜南昌特色菜品研发,推出“南昌十大名菜”预制菜,形成预制菜菜品集聚效应。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南昌预制菜品牌。到2025年全市认定预制菜企业“赣鄱正品”15个以上,预制菜品类达100个以上,基本形成南昌特色菜系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供销联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支持政策:

11.对预制菜企业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的,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预制菜企业新获得南昌市市长质量奖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12.对预制菜产品新获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奖补资金在市场监管相关专项中安排。

六、畅通预制菜营销渠道。建设预制菜宣传推介平台,组织开展展览展示、供需对接等活动。深度挖掘预制菜市场,广泛推介南昌预制菜的风味和技艺,推动名品进商超、旅游饭店、A级景区、机场、高铁站。鼓励南昌预制菜企业、行业协会参加美食品牌节会、展销、烹饪表演、比赛等交流活动,提高南昌预制菜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预制菜企业与天猫生鲜超市、京东商城、美团、盒马鲜生等生鲜电商平台深化产销对接合作,建设预制菜线上营销渠道,提升终端消费便利度。到2025年全市预制菜线上线下、产销衔接市场营销网络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市工信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支持政策:

13.对预制菜企业参加国际和全国性预制菜展会,按现有政策给予相应支持。

14.对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且连续两年增速在20%以上的“大单品”,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奖补资金在商务相关专项中安排。

七、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指导社会组织、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加快建立预制菜定义分类、生产规范、品质评价、口味划分、检测检验、质量安全等基础通用标准体系。根据南昌本土特色,结合当地自然条件、风俗习惯、饮食口味,加快制定预制菜品地方标准,推动预制菜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出台一批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南昌市预制菜标准体系基本健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科协、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供销联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支持政策:

15.对主导制定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16.对预制菜企业首次获批建设省级或市级院士工作站的,给予补助50万元。

其中第15条奖补资金在市场监管相关专项中安排,第16条奖补资金在市人才专项(科协口创新平台)中安排。

八、加强预制菜全产业链监管。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合二为一开证模式,推动形成基地出具合格证上市,市场进货查验管理机制。完善预制菜追溯体系,强化检验检测,推进预制菜追溯信息贯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逐步建立完善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到2025年预制菜食用农产品主体全部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预制菜基本实现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供销联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支持政策:

17.对预制菜生产企业购置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设备设施,按照相关设备设施购置费用1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多不超过10万元。

奖补资金在市场监管相关专项中安排。

九、健全预制菜产业发展保障机制。建立市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直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研究预制菜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预制菜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督促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各相关部门要将预制菜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具体支持措施。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和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优先保障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指标需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鼓励各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预制菜产业重点企业专项融资支持;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预制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联、市科协、市供销联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6月15日起实行,有效期两年,按照就高不重复奖补原则执行。

   洪府办规发〔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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