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京市监发〔2024〕37号
发布日期:2024-05-07
生效日期:2024-05-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政策解读:《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其他 行政权力行政裁量权基准》全文解读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其他 行政权力行政裁量权基准》简明问答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其他 行政权力行政裁量权基准》简明问答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
现将《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