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花椒交易行业划行归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津府办发〔2024〕11号)
2024-05-15 09:19  点击:442
发布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江津府办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2024-02-18
生效日期:2024-02-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花椒交易行业划行归市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花椒交易行业划行归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花椒交易市场秩序和功能,做亮做响“江津花椒”,根据《关于推动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江津委发〔2022〕11号)精神,结合我区花椒产业发展实际,决定对区内花椒种植、加工及商贸流通等市场主体进行划行归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划行归市,将区内花椒种植、加工及商贸流通等市场主体逐步引导进入江津国际花椒产业城(以下简称“花椒产业城”),力争将花椒产业城打造成立足西南、辐射全国的花椒交易流通高地,进一步提升江津花椒产业的竞争力、辐射力和影响力,促进城乡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思路

坚持“政府统筹、企业主体、市场引导、塑造品牌”原则,逐步引导区内的花椒种植、加工及商贸流通等市场主体实行集中经营、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市场优势,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推动花椒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1月-5月)。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宣传我区花椒交易行业划行归市的积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动员会等形式,深入各类花椒企业(团体)开展宣传,做好集中入驻专业市场准备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召开院坝会等形式,鼓励引导个体户、家庭作坊等小型经营主体在专业市场进行产品经营交易。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4年2月-4月)。分层分级发布先锋镇杨家店花椒交易市场搬迁通告,引导区内的花椒种植、加工及商贸流通等市场主体有序进驻花椒产业城集中经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5月及以后)。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专项治理,严格市场经营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谋划筹备花椒商贸活动和节会,吸引调味品经营主体入驻,推动产业集聚,不断提升花椒产业城竞争力、辐射力,提升“江津花椒”影响力。

四、组织机构

成立花椒产业城产业培育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花椒产业城产业导入、招商入驻、划行归市等工作。

组    长:廖义伟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鼎山街道、先锋镇。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委,由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刘洪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办公室负责划行归市工作日常事务。

五、主要任务

(一)摸清产业底数。全面梳理区内花椒种植主体、加工主体、商贸流通从业主体名单,分层分类建立数据台账,掌握经营和分布情况,为各类主体入驻入市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第一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逐步完善标准。引导相关团队协会从种植、加工、销售、检测等方面逐步完善江津花椒企业(团体)、地方、行业、国家标准体系,指导、督促各类主体应用标准,全面实现有标必用、依标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三)制定入驻政策。结合全区花椒从业主体需求建议,花椒产业城在厂房租售、手续办理、市场交易、车辆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责任单位:花椒产业城、先锋镇)

(四)加强招商引资。建立花椒产业城招商协同机制,锚定关联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大对外推介力度,有力有序开展招商活动。(责任单位:花椒产业城、先锋食品特色产业园、区招商投资局)

(五)用活金融服务。引导各类主体用好用活“花椒贷”等金融产品。鼓励区内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支持,引导工商、社会资本投入花椒产业。(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六)争取项目支持。围绕花椒产业支持、市场建设、贷款贴息等方面,积极争取中央、市级和区级各类项目政策,挖掘、共享政策红利,充分发挥政策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

(七)完善配套服务。设置公交站台,开通公交班次,规范车辆管理,支持安装公用充电桩。统筹安排好入驻主体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就读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教委,区公安局、国网重庆江津供电公司)

(八)积极承办节会。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和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对接,力争每年在花椒产业城组织举办1次以上产品展示展销、产业贸洽节会,提升花椒产业城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九)开展专项治理。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对市场周边车辆违规停放、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偷逃税款、假冒伪劣、违规用标、消防安全等实施专项整治,持续优化花椒产业城及周边生产生活环境,引导各类主体文明经营,为产品交易创造良好条件。(责任单位:先锋镇、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江津区税务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张挂横幅、纸质资料、广播电视、移动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范围,营造划行归市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先锋镇、鼎山街道、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十一)抓实安全稳定。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做好舆论舆情引导工作,预防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发生。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先锋镇杨家店花椒交易市场搬迁工作,做好花椒产业城后续运营维稳工作。(责任单位:先锋镇、区委网信办、区信访办、区公安局、区应急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花椒交易行业划行归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抓实、抓细,主动作为、全程参与、及时跟进,做到组织到位、宣传到位、引导到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划行归市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方式方法。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紧盯搬迁入驻关键环节,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高效推进划行归市工作。工作中要注重方式方法,切忌简单化、“一刀切”,维护好各类经营主体利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专班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联系开展日常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汇报反映。花椒产业城交易市场投用前,专班办公室实行周例会、月报告制,将工作进展及时报告区级有关领导。区领导适时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

文件下载:

   江津区橄榄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7年).pdf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红薯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7年)的通知 (江津府办发〔2024〕23号)
上一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津府办发〔2023〕112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