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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通知 (晋市监函〔2024〕98号)
2024-05-10 08:33  点击:372
发布单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晋市监函〔2024〕98号
发布日期:2024-04-30
生效日期:2024-04-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平台)、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继续抓好外卖商家营销规范防止餐饮浪费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4〕16号)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现就继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指导平台遵守《反食品浪费法》,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外卖食品浪费,在平台页面上以明显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下单、适量点餐,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鼓励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二、压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

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环节的动态管理,防止餐饮浪费。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在菜单展示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倡导“光盘行动”,主动提供打包服务,倡导使用可降解打包餐盒餐具。指导提供外卖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合理设定起送价格,鼓励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减少配送过程中因污染、损毁等导致的餐饮浪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

将制止餐饮浪费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频同步开展。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组织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重点加强经营婚宴、自助餐、商务活动用餐、无堂食外卖及“网红店”等餐饮服务经营者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联查、上下联查的“三查”整治措施。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

四、加大执法力度

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举报餐饮浪费行为。严格参照《制止餐饮浪费执法稽查工作指引》(晋市监函〔2023〕119号),查处餐饮浪费违法案件,适时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发挥宣传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执法,做到速查、速改、速罚。强化法律观念,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知法守法,引导消费者建立节约、绿色的消费理念。

五、完善标准规范

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标准的制修订,支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全链条、多场景的反食品浪费标准体系。

六、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重点宣传四项标准以及基层一线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进校园、进单位、进社区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合理点餐、拒绝浪费。

请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形成PDF版和原稿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贾恬

联系电话:0351-7680363

邮    箱:shengjucyc@163.com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抓好外卖商家营销规范 防止餐饮浪费的通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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