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川市监函〔2024〕46 号
发布日期:2024-05-09
生效日期:2024-05-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省统计局、省经济合作局、省广电局、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四川地震局、四川测绘局、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消防救援总队: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四川省2024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附件1: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doc
附件2:四川省2024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doc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