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闽市监函〔2024〕71号
发布日期:2024-04-09
生效日期:2024-04-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其他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省公安厅、人社厅、住建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省税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消防救援总队: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按照省审改办、省数据管理局统一部署,我局已会同贵单位专班人员共同拟定了《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见附件1)、《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见附件2)、《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见附件3),并报送省审改办审核通过。现将上述工作方案函送给你们,请贵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厦门市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一件事”工作,由厦门市数据管理局按照《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请牵头推动部分“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部署落实。
附件:
1.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
2.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
3.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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