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冀农发〔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04-15
生效日期:2024-04-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河北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