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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发布,5月1日起施行
2024-02-23 11:08  点击:288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福建省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修订后的《办法》现已正式公布,并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动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的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追溯主体义务,强化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涉及众多主体,为确保追溯责任能够精准到位,《办法》明确了应当开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七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并要求这些主体在产品销售交付时实施源头赋码,确保每一环节的信息录入或确认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同时,对于录入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严禁录入虚假信息,从而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调整追溯管理类别品种,适应实际需求。为与上位法相协调,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办法》对施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类别品种进行了调整。这一调整旨在更精准地覆盖关键领域和品种,由省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明确具体类别品种。同时,实施源头赋码和追溯码传递机制,确保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信息都能够得到有效追溯。

三、加强部门合作,共建追溯系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各部门的紧密协作和信息共享。《办法》明确了由省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省级追溯管理平台的开发运用,并与相关部门追溯系统对接。这一举措有助于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从而提升追溯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鼓励生产经营者将其自建系统与省级系统对接,进一步推动追溯管理的全面覆盖。

四、发挥追溯服务民生作用,减轻企业负担。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数字化管理优势,《办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按规定录入和确认追溯信息后,可视为履行了相关记录义务,不再要求采用纸质方式履行。这一举措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管理效率。同时,通过明确电子追溯凭证的法律效力,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查询途径,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综上所述,《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将为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通过明确追溯主体义务、调整追溯管理类别品种、加强部门合作以及发挥追溯服务民生作用等举措,福建省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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