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酒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山东省总工会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酒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鲁酒产业竞争力,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酒业发展新阶段、新趋势,以白酒产业为核心,以啤酒、葡萄酒、地方新特酒为支撑,聚力实施白酒振兴崛起、啤酒巩固提升、葡萄酒增效提质、特色酒树强培优、产业融合增进、产业人才引育、绿色低碳转型“七大行动”,全面提升鲁酒产业核心竞争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主要目标。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强势品牌,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酒生产、研发基地、酒文化基地,构建起“品质优良、品类丰富、品牌强大、集聚发展”的鲁酒产业发展体系。
——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力争到2025年,全省酒业规模总量和效益水平显著提升,培育1家营业收入超400亿元的领航企业,2家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骨干企业,10家左右具有较强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企业,白酒盈利水平稳步提升,啤酒、葡萄酒保持领先地位,产业总规模居全国前列。
——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学研合作广泛深入,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能力全面提升,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技术标准和创新品类。力争到2025年,建成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工程研究中心3家。
——品牌优势进一步凸显。充分挖掘齐鲁文化、产区特色和独特酿造工艺,打造面向全国市场差异化竞争的鲁酒竞争新优势,培育2个国际知名品牌,5个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名品牌,10个左右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品牌,“齐鲁美酒”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美誉度持续提升。
——产业生态进一步优化。依托产业基础和重点企业,辐射带动周边区域优化布局,打造集原料种植、酒类酿造、检验检测、产品设计、酒类包装、品牌推广、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鲁酒全产业链条,构建起协作配套、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白酒振兴崛起行动,全面塑强产业竞争力
1.塑强白酒品牌。深度挖掘山东白酒独特生态环境、技艺传承和文化底蕴,讲好“好品山东有好酒”品牌故事,树立鲁酒品质自信、品牌自信、文化自信。全力塑造“芝香核心产区”“北派酱香主要产区”“中国白酒低度浓香产区”名片,推动山东白酒由“产区名酒”向“名酒产区”跨越。鼓励企业设计推出经典系列、年份系列产品,创新宣传策略,推出充分体现地域文化、产品特色的形象广告,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大鲁酒品牌整体推介力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鲁酒全国行”“芝香价值峰会”“鲁酒创新发展大会”等系列活动,加大与川酒、黔酒等名酒产区交流协作,力争在芝香、北派酱香、低度浓香等特色优势领域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名白酒品牌,提升山东白酒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产品美誉度。支持省内外主流媒体、新媒体与重点白酒企业建立品牌宣传、产品推介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关系,营造良好宣传推广氛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2.提升产品品质。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将传统酿造工艺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推行精细化、标准化生产,保障酒质稳定,实现“同线同标同质”。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创新平台作用,推进白酒健康因子、白酒风味因子、酿造功能微生物挖掘与应用、制曲技术等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在白酒品质、香气、口感等方面持续突破。鼓励白酒企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原粮基地,提升源头品质。支持建设洞藏基地、窖藏基地,强化基酒储藏管理。引导企业构建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检测体系,提高品质管理能力。支持企业联合有关行业协会,围绕在国内具有领先优势的芝香、北派酱香、低度浓香、创新香型白酒,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或创新中心,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等标准,用标准化支撑品质优化升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3.筑牢香型优势。发挥山东白酒“一创一新一优”特色优势,大力开发、生产和销售适合本地需求的香型品种,重点支持芝香、北派酱香、低度浓香等加速发展,鼓励兼香、泉香、鲁雅香、琅琊香、荷香等创新香型错位发展。支持企业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发展优势特色香型的定制酒、封藏酒、酒庄酒等,开发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和场景需求的功能白酒、系列白酒,提升产品精准供给水平。集中优势资源实施“大单品”战略,扩大高端产品影响力和市场份额,巩固提升100-300元价格区间中档白酒市场,开发一批100元以下大众消费产品,构建“高端牵引、中端支撑、平价补位”的差别化产品供给格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4.拓展销售区域。支持酒企发挥“本乡本土”“地缘优势”,明确客户定位、产品定位,做细做实本地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改变“地产地销”现状,建立覆盖全省的产品销售网络,积极拓展县级和农村下沉市场;在重点城市建立体验馆,通过自酿、自调、封坛、定制、品鉴等进行消费培育,提高省外市场占有率;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拓国外市场,推动鲁酒走出国门、走向世界。鼓励企业聚焦大型活动、会议会展、商业峰会等,组织开展会议营销、体验营销活动,发力培育重点消费群体。鼓励企业加快销售和服务体系“数字化”建设,建立客户数据库,构建工厂、经销商、终端用户一体化体系,做到精准营销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二)实施啤酒巩固提升行动,夯实产业首位先导优势
5.加快产品结构升级。以产品创新引领消费升级,依托啤酒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酵母菌种改造和性能优化、风味调控技术、酿造关键技术等基础领域研究和原始创新,持续提升产品品质。鼓励龙头企业聚焦听装啤酒、精酿啤酒、特色啤酒等领域,构建多品牌、立体化产品体系,加速布局中高端市场。顺应啤酒市场消费个性化、多元化趋势,通过精准营销、潮流设计等方式,提升产品附加值;积极拓展培育小酒馆、精酿酒馆等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6.壮大产业发展格局。鼓励企业实施倍增计划,推动高端特色啤酒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构建集原料、生产、装备、包装、冷链物流等于一体的全链条发展布局。支持国内头部啤酒企业在省内投资兴业,优化产能布局、推动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综合性、“沉浸式”精酿啤酒主题旅游新业态,办好青岛国际啤酒节、中国国际啤酒挑战赛等活动,持续提升山东啤酒海内外影响力,将青岛打造为“全球啤酒第一城”。(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实施葡萄酒增效提质行动,扩大国际市场影响力
7.打造核心产区品牌。加大对烟台市“中国葡萄酒之都”、亚洲唯一“国际葡萄·葡萄酒城”等城市名片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当地葡萄酒历史和文化内涵,打造特色鲜明的葡萄酒核心产区品牌形象。充分利用高层会晤、高端峰会、重大赛事等时机,开展高层高端的葡萄酒文化推广、产区推介、产品展示等活动,塑造全球顶级葡萄酒产区品牌。鼓励企业在国内主要葡萄酒消费城市设立产区葡萄酒推广中心、产区葡萄酒品鉴中心,打造“产区品牌+企业品牌”协同发力的发展模式。加强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广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8.培育新消费主体。支持企业采用工业设计植入、跨产业融合发展等方式,深挖葡萄酒文化属性、地域属性、健康属性,优化产品包装、功能、定制服务,打造一批老百姓消费得起、性价比高的葡萄酒产品,引导大众消费,培育消费热点。鼓励葡萄酒企业(酒庄)与旅游、文化、服务、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位、有市场的精品酒庄,加大高端单品的培育和营销力度,鼓励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博览会、盲品赛,扩大国际市场影响力和销售份额。(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实施特色酒树强培优行动,构建多元化产品供给体系
9.加强品类创新。坚持“年轻、时尚、养生”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聚焦新消费场景,通过产品技术创新、设计理念创新等方式,把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生活方式、社会认同紧密结合,积极拓展特色酒市场,加快开发海参肽、阿胶等功能性黄酒和三鞭酒、灵芝酒等高端高质保健酒品类,满足中高端消费需求。依托我省水果种植、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等基础优势,积极拓展椹果酒、石榴酒、露酒、树莓酒、枣酒等细分领域,培育丰富多元的酒类产品体系,打造消费新格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
10.推广特色招牌。抓住“即墨黄酒”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录有利契机,深入挖掘黄酒历史渊源和文化底蕴,通过电子商务、主播带货、社群营销、云游酒企等新业态,积极传播品牌文化和传统酿造技艺,擦亮“黄酒北宗”金字招牌。加大健康饮酒、药食同源等宣传力度,打造保健酒领域高端引领品牌。开展沉浸式体验营销模式,以建设品鉴店、专卖店为突破口,加强与特色餐饮等消费场景结合,加强品牌推广落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五)实施产业融合增进行动,推动多业态互动协同发展
11.提升数字赋能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酿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快酿酒生产线、酒庄、储藏平台和供应链智慧化改造,全面提升工艺流程、生产装备、质量追溯等方面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水平,推行精细化标准化生产。加快白酒老熟勾调自动化等工艺建设,大力推广青岛啤酒“灯塔工厂”、国井“制造云”、古贝春数字化车间、景芝云商、云门智能酿造、景阳冈“智慧酒庄”等先进制造管理模式,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步伐。对符合省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条件的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推动酒旅产业融合。持续探索酒业消费新场景,推动鲁酒产业与齐鲁文化、旅游康养、鲁菜融合发展。支持名优酒企深挖文化资源,建设酒文化博物馆、酒文化产业园、特色小镇和精品酒庄。大力发展集“酿造参观、产品品鉴、文化体验、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工业旅游,支持国井酒文化生态博览园、景芝酒之城景区、景阳冈酒文化旅游景区等酒文化主题景区品质提升,打造一批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开发以鲁酒文化为主题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在机场、高铁站、商业中心、旅游景区、高星级饭店等旅游消费场所设立品牌展示展销示范点、旗舰店和鲁酒文化体验店,宣传销售山东特色名优酒品。引导支持酒企积极申报国家、省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六)实施产业人才引育行动,筑牢良性循环基础支撑
13.强化专业人才引进。大力开展“招才引智”,广泛吸引国内外酿造、管理、营销等领域高端人才、顶尖团队来山东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对外合作产业园区,以国内外知名酒企和领军人才为方向,加大招引力度,扩充自身实力。鼓励通过“人才飞地”模式,在国内白酒知名产区建立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职工培育等服务平台,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引进吸收、转型升级等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4.加强短缺人才培育。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人才资源,探索建立校企人才与技术对接交流机制,促进高校人才资源和科研成果加快向鲁酒企业转化。将鲁酒企业家纳入山东省企业家培训重点,组织开展高端对标学习和精准化专业培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鼓励专业人才积极申报中国酿酒大师、国家级白酒评委等,满足鲁酒发展人才需求。(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树立高质量发展示范标杆
15.大力发展绿色制造。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粮食等物料利用率,降低能耗、水耗等,加快向绿色低碳模式转变。按照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要求,引导企业加强绿色制造标准化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16.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支持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加强余热回收利用,推广应用清洁能源,不断优化用能结构。加强酿酒废弃酒糟、曲草、窖泥等固废综合利用,加强企业生产用水和废水循环利用,加强酒类过度包装治理,鼓励包装物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鲁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省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谋划思路举措,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相关市、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对酒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纳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通报表扬的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细化落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素资源保障十条措施》,统筹用地、环境、融资、科技、人才等方面要素资源,精准投向重点项目。鼓励成立酒业发展联盟或产业集团,推动鲁酒产业加力提速高质量发展。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设立齐鲁工匠创新工作室,中国酿酒大师、齐鲁首席技师工作室。支持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国家质量标杆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
(三)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常态化工作制度,采取实地调研、现场办公、部门会商等方式,靠上跟进、协调解决鲁酒企业(项目)困难问题。每年至少组织骨干酒企集中参加两次大型展会,设立鲁酒主题形象展区,打造“齐鲁美酒”公共品牌。充分发挥省白酒协会、省啤酒工业协会、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省生物发酵产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开展行业质量检评、第三方评价、职业技能培训和质量品评等工作,促进行业自律发展。(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联合开展市场规范整顿专项活动,加大对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产品的查处和惩处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作用,努力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