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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惠企措施的通知 (渝环办〔2024〕55号)
2024-03-20 16:15  点击:396
发布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渝环办〔2024〕55号
发布日期:2024-03-19
生效日期:2024-03-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及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深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改革创新,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重庆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惠企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重庆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惠企措施

一、打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培育打造一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标杆企业,将标杆企业和“无废工厂”等无废细胞纳入正面执法清单,在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并强化示范宣传。

二、深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与四川、云南、贵州、河南、湖北制定2024年危险废物“白名单”,调整优化危险废物“白名单”的范围和类别。

三、推进川渝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政策融通。与四川省联合发布《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危险废物跨省域“点对点”定向利用,进一步降低企业固体废物处置成本。探索高竹新区危险废物跨省域一体化监管新模式,高竹新区内企业固体废物向川渝两地转移均按省(市)内转移管理,实现固体废物顺畅转移。

四、探索开展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根据危险废物产废强度和环境风险等因素,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划分为重点监管单位、简化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探索在特定行业实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管理台帐等方面的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

五、优化危险废物综合收集或暂存试点。广泛征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和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单位需求,优化调整综合收集危险废物类别、数量以及废铅蓄电池依托合营条件等;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楼宇等工业园区自建危险废物集中暂存点。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时收运和安全处置需求,减少长时间贮存的环境风险。

六、强化经营许可与排污许可协同衔接。在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能力评价方面与环境影响评价相衔接,取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中的经营能力评估报告。设施建成后,实施排污许可、经营许可协同服务,推动资料同期提交、申请同期审查、许可同期发放,减轻企业负担。

七、推动固体废物数字化建设。通过“巴渝治废(危险废物闭环管理)”数字政务建设,实现所有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推进一体化报表,方便企业通过数字平台进行日常台账填报、转移联单运行等,自动生成管理计划、年报等各类报表,避免重复填报。

八、不断深入企业培训和帮扶。开展新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回访指导,投放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视频,组织专题培训和讲座,制定危险废物相关技术指南,印发工作手册等措施,帮助企业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指导、协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拆解企业等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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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惠企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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