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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办法 (兰农便字〔2024〕33号)
2024-03-20 15:24  点击:300
发布单位: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兰农便字〔2024〕33号
发布日期:2024-03-15
生效日期:2024-03-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动物疫控中心、市兽医中心、市动监所、市畜禽育种中心,市级包抓督导组:

为规范动物防疫督查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推动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办法》和《兰州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精神,特制定《兰州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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