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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春季大宗农产品产销保供若干措施的通知 (桂农销售联办发〔2024〕2号)
2024-03-20 10:56  点击:566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桂农销售联办发〔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03-19
生效日期:2024-03-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南宁海关:

为加强我区春季大宗农产品产销保供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春季大宗农产品产销保供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春季大宗农产品产销保供若干措施

今年以来,全国多次出现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给我区水果、蔬菜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落实防范措施,促进“南菜北运”“南果北销”,确保春季大宗农产品产销保供,提出以下措施:

一、落实市县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完善农产品滞销应急预案,明确部门职责,优化处置程序,及时解决突发性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等问题,最大程度减轻农民经济损失。

二、定期发布农产品生产信息。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梳理水果、蔬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品种、产量、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官方网站定期对外公布,引导采购商按需采购。

三、加强监测预测和会商研判。自治区农业农村、商务、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和部门会商,及时预警市场异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适时启动销售应急预案,防止出现大范围滞销卖难问题。

四、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自治区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全国、全区各类大型展销会,为参展主体免费提供展位,帮助拓宽销售渠道。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开展采购商进产区、生产主体进销区等各类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每场活动安排最多50万元经费,推进产销精准对接。

五、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销售流通便捷顺畅。不得在政策规定的查验点外随意拦截检查或限制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

六、加大特色农产品宣传力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免费在主流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大农产品宣传力度,培育塑强农业品牌,讲好农业品牌故事,让更多“桂字号”农业品牌叫响大江南北。

七、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自治区商务部门对开展农产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的企业实行农产品网络零售奖励,具体事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2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畅通寄递物流服务。广西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加强与产地、电商合作及供需对接,对符合政策范围的产品品类,争取全国总部企业支持,予以广西地区客户协议优惠,合理降低物流成本。

九、做好农产品出口通关服务保障。南宁海关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必要时设置农产品通关办理专用窗口,对报关人员“一对一”指导服务,支持农产品高效通关,促进沃柑、沙糖橘等水果扩大出口。

十、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农产品出现滞销卖难时,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工商联组织开展爱心采购、集采集配等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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