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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特色农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农特函〔2024〕171号)
2024-03-13 11:14  点击:665
发布单位: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皖农特函〔2024〕171号
发布日期:2024-03-12
生效日期:2024-03-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阜阳市菜篮子工程推进中心:

现将《2024年全省特色农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7日

2024年全省特色农业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特色农业(指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蚕桑等)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努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要坚持围绕“稳面积、保供给,提质量、促效益”,着力推进以民生保障为重心的特色农业生产和以转型升级为重点的乡村产业振兴;要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和打造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等战略机遇,着力做好“土特产”文章,进一步推动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安徽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一、强化指导监管,确保特色农业生产稳定有序

(一)抓好蔬菜稳产保供。一是稳定生产能力。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通过调整品种结构、提升复种指数等措施提高现有菜地利用率,确保播种面积保持稳定、只增不减;通过强化科技支撑、田间生产技术指导,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努力提高蔬菜单产,确保全省蔬菜产量同比增长2%以上。二是提高供应水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压实各地保供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扶持和产业引导,优化蔬菜品种结构和上市档期,充分利用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产销衔接,推动均衡供应。三是完善保供机制。以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为目标,着力强化城郊生产能力和应急保供能力,持续推进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引导生产者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应季、应急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发挥地产蔬菜应急保供优势。

(二)强化生产指导服务。一是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聚焦灾害多发重发期,因地制宜、因苗施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技术方案,落实防灾减灾措施,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提升特色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二是强化技术集成示范。依托省蔬菜等产业技术体系,加快研发引进、集成推广适宜当地的特色农业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模式,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生产生态协调,提高资源效率和产出效益。三是强化生产监测调度。严格落实“省+市+县区+基地”四级调度体系、特色农业生产信息“旬月年”三次调度机制,动态掌握全省特色农业生产情况,及时研判生产形势,发现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行政许可管理。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及时更新“两单一库”。依法依规办理蚕种生产经营许可、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食用菌菌种进出口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强化种质资源管理。规范蚕种、食用菌菌种企业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成蚕种、食用菌菌种监管年度抽查工作。依法开展新蚕品种审定和农村鉴定工作,确保用种安全。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特色农业安全生产巡查、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用药宣传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树牢安全生产意识,实现产品质量控制和人身安全防范相统一。配合做好豇豆农药残留等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

二、强化提质增效,推动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振兴

(四)推进设施蔬菜提档升级。一是推进现代设施种植建设。推动全省现代设施种植建设专项实施方案落实,强化蔬菜产业传统优势产区老旧设施改造、非耕地现代设施种植开发、大中城市设施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域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主动跟踪服务,推动与中建材现代设施农业战略合作项目高标准建设、高效能运行、高水平示范。确保全省新增设施蔬菜播种面积18万亩以上。二是推进“千万”农技提升行动。接续推进全省设施蔬菜“千人指导 万人培训”农技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农技推广体系技术优势,抓牢关键环节指导,抓实关键主体培训,抓细关键技术示范,抓好关键信息报送,推进设施蔬菜生产现代化。三是推进扶持保障措施落实。做好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规划实施,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努力提升资金分配与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与有效性。持续会同邮储银行深入开展金融支持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行动,为蔬菜产业主体信贷开创绿色通道。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落实占补平衡、开发荒山荒坡等,保障设施蔬菜合理用地需求。

(五)推动食用菌产业振兴。持续推进“八大工程”,重点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批示要求,确保实现全省食用菌产量80万吨、产值116亿元。一是推进招商引资。面向食用菌产业先进地区和头部企业,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组织和推动各地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招大引强,延链补链强链。二是加强宣传推介。鼓励和支持食用菌企业、产品、品牌的展示展销、宣传推介。积极举办区域性、全国性食用菌会议、活动。三是强化示范引领。以食用菌产业发展示范市县为依托和重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提炼、总结和推广其典型经验做法,打造我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亮点与样板,为全省其他市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发展食用菌产业提供借鉴。

(六)打造蔬菜、中药材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一是开展“双招双引”。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水平,积极谋划推动和组织开展“双招双引”,着力优化投资环境。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基础工作,主动对接、及时跟进蔬菜、中药材产业双招双引项目进展,推动项目早日签约、建成和投产。二是推动产业链融合。注重培育壮大和引进蔬菜、中药材产加销企业,着力延长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上中下游衔接、一二三产融合。以蔬菜、中药材主产区和龙头企业为依托,努力打造产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产业区,提升产业整体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三是加强调度推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调度推进,及时、如实、准确上报工作进展,形成上下合力、系统联动,确保蔬菜全产业链产值1840亿元、中药材全产业链产值960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七)推进蔬菜、水果、中药材产业互联网建设。加强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互联网建设试点的服务保障,协同推进智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形成由三大产业试点带动,长丰数字草莓园、颍东瓦大蔬菜、太湖雷氏菌业等各地智慧农业各有特色、百花齐放,全省特色农业生产经营整体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发展格局。一是蔬菜产业。推动打造蔬菜产业现代化“和县模式”,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打造长三角优质蔬菜种苗供应基地、优质特种蔬菜展示示范基地和蔬菜产业互联网服务基地。二是水果产业。进一步推动砀山酥梨基地试点项目建设,从搭建数字管理、智慧决策、精细管控、简约省力等高度融合应用场景入手,全面提升砀山梨园智慧化水平。三是中药材产业。指导试点单位开展中药材产业全程质量可追溯系统推广应用,通过数字技术与产业关键环节深度耦合,解决中药材交易过程中的信任和安全问题,降低产业交易成本,推动实现中药材优质优价。

(八)推进特色农业做精做优。一是深挖“土”资源,强化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动全省蚕桑、水果、中药材等高附加值特色农业多元化发展,推广“桑-菜”“桑-药”“桑-菌”套种套养等复合生产模式,发展优质桑叶桑果制品、桑枝食药用菌、雄蛾酒等深加工产品,推动蚕桑丝绸博物馆、菌旅特色小镇、草莓文化节等农文旅融合发展。二是放大“特”优势,挖掘品牌价值。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依托商超、展会、电商、主播带货等线上线下平台和载体搭建体验推广专区,提升特色农产品质量,树立特色农产品形象,扩大特色农产品影响力,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打造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色鲜明的特色农业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三是推动“产”融合,优化发展格局。强化全产业链开发思维,提高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推进种苗繁育服务体系化、加工物流服务集群化、市场营销服务一体化,努力形成三产协调配套、要素深度耦合、业态丰富多样、相互融合渗透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产品体系。以长三角和中部周边省份为重点,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推动特色农业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引导经营主体细分专业市场、扬长避短发展,推动形成多样化品种结构、专业化产业分工、错位化区域竞争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强化保障引领,夯实特色农业发展基础

(九)强化顶层设计。适时召开全省特色农业发展现场会,研判特色农业发展形势,凝聚特色农业发展共识,坚定特色农业发展信心,明确特色农业发展思路。

(十)强化调研调度。大兴调查研究,结合特色农业生产信息监测工作,通过线上调度、线下调研、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新情况、查找真问题,提出实对策、督促严改进,为全省特色农业生产决策指导和产业发展参政设谋提供坚强支撑。

(十一)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产业技术体系、行业学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其在理论研究、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招商引资、上传下达、外引内联等方面的优势与作用,为全省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十二)强化党建引领。把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全省特色农业工作深度融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四全’服务‘菜篮子’”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树牢宗旨意识、激发工作热情、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效能,促发展,知敬畏、守底线,确保特色农业事业和特色农业干部“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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