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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2024-03-12 16:10  点击:278
发布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02-29
生效日期:2024-02-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靶向性,省局组织制定了《安徽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重点。各市、省直管县(市)局要依据《安徽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质量安全形势、监管资源和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适度增减,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

二、凝聚监管合力。各市、省直管县(市)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根据监管实际,综合采取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专项整治、认证认可、缺陷召回、技术帮扶等手段,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同化,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市、省直管县(市)局要将实施《安徽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与压实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对重点监管目录内产品,要指导督促生产和销售单位找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形成符合实际的具体风险管控清单,细化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省局将重点监管目录实施情况纳入省质量督查考核,强化跟踪问效,各市、省直管县(市)局要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报送省局产品质量监管处,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要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推动形成全省“一盘棋”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附件:安徽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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