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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03-07 09:43  点击:481
发布单位: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03-06
生效日期:2024-03-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兰州新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2024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4年是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实现2025年阶段性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标准化战略,持续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供给,统筹推进全域标准化建设,全力推动标准化开放合作,努力在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标准化工作的担当作为。

一、推动标准升级,发挥标准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

1.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省开展的“三抓三促”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深入实施,强化标准提升和标准引领,以先进标准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围绕打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高地目标,紧盯“牛羊菜果薯药”六大战略性主导产业,以现代设施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循环农业发展、产业链条延伸、农机装备研发等为重点,加强标准研制,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标准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3.围绕农业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动畜禽粪污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乡村治理等领域标准研制与推广应用,深化和美宜居标准化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突出标准对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高端制造标准研制力度,推动传统产业三化改造和转型升级。〔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5.探索制定能源管理、节能检测控制、节能优化运行、综合能源等节能标准。研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施工、绿色建筑设计等标准,积极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提质增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不断完善石化化工、冶金有色、钢铁水泥、淀粉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环保服务、碳排放管理等标准制定,发挥标准对低碳前沿技术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7.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实施应用,研制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光伏发电、风电开发、氢能等领域相关标准。〔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8.推广区块链技术、工业数据安全、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等新型基础设施标准。推动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卫生健康技术、现代服务业技术等重点领域共性技术标准,加快前瞻性、先导性关键技术标准布局。〔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广绿色包装、绿色产品、节粮减损、垃圾分类、低碳出行、文明餐饮、食品节约等领域标准,满足绿色化消费需求。〔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在餐饮、家政、养老、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冰雪经济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发,强化标准应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选择、增强消费信心。〔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标准供给,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

11.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在全省14条重点产业链中选取1-2条开展标准链研究,梳理相关环节已有和正在执行的标准,查找存在的标准短板、分析新的标准需求,编制与产业图谱相对应的标准图谱。探索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共同开展标准研制,推动形成统一协调的标准体系。培育一批标准稳链标志性项目。〔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作用,开展标准体系研究,完善智能装备制造、核与辐射技术、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等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链提供重点领域标准项目指引,“一链一策”助力产业链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以点带链推动产业链企业技术标准创新。〔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高水平推进定西高原夏菜、定西当归、兰州肉羊绿色养殖、礼县淫羊藿种质资源保护、兰州新区玫瑰鲜切花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切实发挥标准化示范引领作用。〔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持续做好农业农村、智能制造、循环经济、高端装备、现代服务、社会管理等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强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项目建设期间靠前服务,树立问题导向,为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监督、指导和服务。开展好中期评估、验收前预评估,推进在建项目取得高质量试点实效。〔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探索开展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省级重点产业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推动我省优势产业申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实施制造业技术标准突破行动,以制造业为主战场,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力争实现重点产业、技术、项目技术标准专项突破。探索开展部分产业链核心技术产品标准摸排,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标准清单。〔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聚焦金昌奶绵羊、定西中药材、陇南油橄榄、平凉苹果等特色农产品,围绕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气候应对、自然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健全优化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等生态环保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普惠托育、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养老家政服务、交通运输、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优化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标准,健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减灾救灾标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旅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厅、省体育局、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标准开放,发挥标准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

20.围绕消费品、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加强对国际标准的跟踪,开展国内外标准比对研究,及时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入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深入开展对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评议和重大贸易关注信息的收集、跟踪及反馈工作,帮助企业提升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深化国际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引导和支持更多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核与辐射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文化遗产保护、中医药等各个领域,争取提出更多的国际标准提案。〔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强化与中央部委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对我省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更多支持。推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加大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和互认,鼓励在国际标准组织及相关技术机构任职,争取在核废料处理、加速器等方面建设或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相关技术机构。〔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新丝路标准化战略联盟建设合作,聚焦食品、交通、现代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发布一批“同事同标”的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省级有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按照《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推动更多先进技术和创新成果成为国际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标准改革,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6.修订出台《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清理存量、严控增量,梳理、排查和整改地方政策措施引用地方标准不当,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和问题,清理超范围制定、技术内容不合规的地方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完善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推动标准实施数据调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常态化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加强标准复审工作,提高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效率。〔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引导更多企业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重点选取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家政服务等领域开展“领跑者”工作。建立“领跑者”榜单企业联合研制团体标准机制,以标准赋能产业发展和企业品牌建设。〔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落实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深入推进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工作,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的意识和能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商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强对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引导和规范,大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4.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持续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市场主体提升标准质量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定期调度“两码”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有关单位保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传输的畅通稳定,保持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保有量稳步增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标准基础,实现标准化事业自身高质量发展

36.加强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类组建,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领域开展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满足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发展需要,筹建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循环利用、核与辐射技术及应用、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强化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监督管理,通过领域整合、范围调整等多种方式对现有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进行结构性调整,提升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质量。〔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加强管理与服务信息化能力建设,优化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组建标准化专家信息库。〔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出台深化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实施意见。〔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0.积极培育和申报国家级标准验证点,构建标准验证技术体系和工作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推荐实施效益显著、具有重大贡献的标准化项目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2.深入实施《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1+X”标准编审职业证书制度和标准化人才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3.鼓励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开展国际标准化相关培训,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推行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4.支持基层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各类专项培训,提升标准化专业队伍能力。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加大对标准化技能型人才培养使用。〔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3·15”等主题活动,突出抓好标准化法规政策、重点工作和重要标准的宣贯解读,扩大标准化影响。积极开展标准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增强全社会对标准的认知和运用。〔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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