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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卫发〔2024〕2号)
2024-02-29 17:03  点击:681
发布单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沪卫发〔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02-28
生效日期:2024-02-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要求,聚焦建设“五个中心”的重要使命,以医学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国家重大战略为牵引,以行业治理现代化为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中国式现代化健康根基。  

一、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医学中心城市,打造“顶天、强腰、立地”的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  

1.把握目标导向,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分层分类推进国家试点和本市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嘉定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估,做好跟踪评价,开展试点单位和示范项目的中期评估。启动新一周期医院评审工作。开展全市医疗质量、绩效考核及行风工作专项督导督查。依据“国考”导向,完善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深化推动闵行和青浦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区建设。推进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卫生行业人事薪酬等制度改革。  

2.对标国际一流,扩大高品质医疗服务供给。创建1-2家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市级医院和区级医院新增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推进区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完善区属医疗机构布局与转型,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级。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为契机,深化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以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质量控制为抓手,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新技术、新药械的临床应用,提升医疗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居民就医体验行动,开展病房环境改造等项目,全面提升居民就医感受度。制定《上海市专科护士管理办法》,改善护理服务质量,提升本市护理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做好临床用血保障工作。  

3.立足四大功能,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质增能。以医疗服务同质化为目标,逐步扩大社区基本病种清单应用,加强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目录衔接,因地制宜改善设施设备,强化全科医生岗位能力培训,落实上级医院门诊号源优先预约,提高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安全诊疗与及时转诊能力,引导居民就医下沉。加强社区康复服务,规范社区康复中心服务运行,探索社区康复服务实施路径与医保价格支持。加强社区护士护理能力培训,提高社区常见病和多发病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能力。加强家庭病床服务,推动家庭病床服务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的养老机构。推进数智赋能社区健康管理,开展签约居民个性化、智能化健康评估。探索更灵活服务方式,对签约居民加强主动联系与动态服务。加强签约服务考核与激励,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4.坚持先行先试,扩大医疗健康领域改革开放。加快高水平公立医院国际医疗旅游试点,制订国际医疗服务标准,持续推进国际化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医疗服务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干细胞等临床研究。加强临床医疗数据标准化和院际开放互通,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打通各类医疗健康数据,促进医疗健康数据合规流通与利用,推进医疗健康数据开放。完善互联网医疗发展政策,促进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巩固提升“便捷就医服务”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推出数字化转型4.0版,建设数字健康城区和未来医院,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加快实施卫生健康行业信创替代。  

二、围绕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完善临床研究体系,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5.聚焦能力建设,完善临床研究平台和机制。依托高水平医院,构建以创新研究平台为示范,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为核心,以市级医院研究型病房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临床研究体系。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扩大研究型病房规模,遴选若干医疗机构开展医学创新和成果转化改革试点,引导试点医院向做强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倾斜。支持本市医疗机构牵头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逐步提高本市医疗机构牵头创新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比例,不断提高科研转化收入占本市医疗机构收入比重。聚焦疑难杂症、前沿科技、科技创新,不断提升三级医院研究水平和诊疗效果,增加临床研究和转化相关指标在三级医院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推动建立市级医院间伦理快速审查和结果互认新机制,提高伦理审查效率。探索医疗卫生机构作价入股的第三方持股平台。进一步研究优化部委市三方共建托管部属医院的机制,更好发挥部属医院在本市临床研究体系中的作用。  

6.加强统筹布局,推进医学队列建设。推进大型自然人群队列整体布局,启动出生队列研究。加快专病队列建设和优化,建立本市专病队列基本框架,筛选若干预备队列。推进队列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队列数据上云、上链,逐步实现队列数据院际共享。探索大规模队列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为队列研究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推动第三方基因检测等数据归集到医院和管理机构。  

7.完善评价机制,促进学科和人才队伍发展。开展重中之重研究中心A类项目中期评估,遴选市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举办“春昇杯”医学创新人才大赛。继续推进东方英才计划各项工作。细化卫生职称评审标准,突出专业实践能力、专业工作业绩评价,规范成果代表作要求。加强卫生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卫生人才评价数据平台进行临床专业高级职称评价。  

三、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强化协同合作和可持续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卫生健康支撑  

8.服务发展大局,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实施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做好服务协同,加强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全面实施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支持共建长三角医学科技创新共同体,在示范区开展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试点。推进长三角卫生应急、疫情防控、医疗质控、监督执法、职业健康、食品安全、信访等领域行业治理协同。  

9.加快资源布局,提升新城卫生健康服务能级。落实《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围绕产城融合、提升节点城市功能,研究制定《2024年上海市新城卫生健康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医疗资源配置能级。  

10.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的通知》,优化完善生育政策,营造生育友好支持环境。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落实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全面推进以“生育指导、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重点的健康家庭建设。积极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11.加强援需结合,深化对口支援合作。深入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深化“以院包科”内涵建设。发挥上海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的培训基地作用,为受援地培养多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运用远程医疗和会诊教学平台,为受援地各族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开展受援地边境州市基层医务能力提升项目。持续支持受援地医疗联合体建设。组织上海专家赴受援地开展巡回医疗活动。  

12.拓展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构建。落实本市共建“一带一路”工作部署,推动传统中医药、卫生援外、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拓展双边及友城卫生合作。推进沪港、沪澳卫生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推荐优秀卫生人才派驻国际组织。推动援摩洛哥医疗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围绕建设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最健全城市之一,全面实施第六轮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效益  

13.加快系统重塑,推进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深化全市疾控体系改革,推进市疾控局平稳有序运行,完成各区疾控局组建。启用市疾控中心新址,依托市疾控中心推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持续做好新冠、流感、猴痘等传染病多病共防,推广开展“无结核社区”建设,巩固消除血吸虫病危害。推进“上海市传染病综合管理平台”、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市区两级监测预警能力。完善传染病应急预案体系,有序推进传染病应急队伍分级、应急处置规范化作业和数字化管理。加强疾控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和技术储备,支持国家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训项目实施。组织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区域全覆盖。持续推进全市传染病诊治中心(IDC)体系建设,促进医防持续融合。优化全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持续加强精准便捷疫苗接种服务。  

1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加强瑞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新建一批市、区两级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若干支市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依托区域医疗中心,各区至少建设1支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区建设若干支背囊化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分批次分区域试点建立若干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加强不同级别、不同区域医疗应急队伍之间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联动,形成有序高效的医疗应急服务网络。  

15.坚持共建共享,推进健康上海行动。做好《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推出健康上海指数与《上海健康频道》,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举办第二届上海市健康科普推优选树活动。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加强慢性病医防融合、综合防治,以人为核心优化完善重点慢性病整合筛查服务,开展新一轮上海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调查。计划新建成56家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做好第二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推动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临港院区、“上海市职业病危害(粉尘、噪声、辐射)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和船舶制造、生物医药、金属冶炼等分中心建设,启动商务楼宇在职人群整合型职业健康保护模式创建。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风险评估制度,出台本市含糖饮料健康提示标识设置试行标准。推进营养健康重点场所和营养支持型社区建设,开展第二轮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  

五、围绕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社区中医药服务主阵地,推动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  

16.强化示范引领,提升中医药服务能级。完成第四轮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开展第五轮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及项目遴选。推进龙华、岳阳医院加快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在河南、江西、甘肃和安徽积极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类)。加强国家和本市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推进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深化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一批市级和区域中医康复中心。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  

17.推进资源下沉,建设中医药社区主阵地。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创建。落实社区中医病种清单,继续提升一批社区中医特色专病专科门诊能力。持续推进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引导市名中医药专家团队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继续举办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班,推动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双聘工作。加强上海市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建设,全面开展基层非中医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中医示范站点优质中医药服务名片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全民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氛围。  

18.坚持重点攻坚,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本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和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推进“4+X”中医医联体建设,做好“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建设。持续推进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和运行。协调推进新一批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医联体内的调剂使用。以中医院运行内涵指标分析为抓手,完善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启动第二批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持续扩大改革效应。研究建立符合中医医院特点、鼓励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DRG、DIP医保支付方式。  

19.加快传承创新,推进中医药内涵发展。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药科学研究平台。修订《上海市师承教育管理办法》。扩大“海派名医学术经验传承创新提质升级项目”建设范围,探索名中医学术经验转化有效路径。加强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启动建设新一批市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建设海派中医流派传承以及中药工匠培养平台,加快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  

六、围绕人民城市建设与增进民生福祉,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优化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便民惠民健康服务  

20.优化健康服务,提升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推进老年心理关爱、口腔健康、营养改善、认知障碍防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老年人跌倒预防干预,加大力度推进老年肺炎疫苗接种。以健康体检为主、信息整合为辅的方式开展老年人健康评估和管理工作,鼓励各区拓展增加体检项目。研究制订进一步促进本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举措。推广全国典型示范经验,深化医养结合发展。平稳有序做好市老龄办职能划转。  

21.强化关口前移,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持续完善母婴安全救治体系,强化出生缺陷防治,推动扩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病种落地实施。鼓励适龄女性接种HPV疫苗。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审批和监管,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出生“一件事”。出台社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基层儿童早期发展试点项目,完善本市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强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功能平台建设,创建儿童友好医院。  

22.聚焦重点人群,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针对性。优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推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提质增效。提高市心理热线962525服务能力,规范心理卫生服务行业管理。完善“医教结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  

23.坚持惠民便民,推进民心工程与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实施新一轮便民就医工程。实施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30家社区护理中心、15家社区示范性康复中心和50家开展中医药特色巡诊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  

七、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卫生健康行业生态  

24.坚持纠建并举,推进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全力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办医主体和医疗机构的督查指导,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构建行风建设督查指标体系,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完善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正面典型宣传,传播医疗卫生正能量。  

25.坚守底线思维,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深入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持续加强综合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行业监管数字化转型,拓展“智慧卫监”项目开发,推进医疗服务数字化监管,提升医院质量信息化监测评价能力。推进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继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风险防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委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评估工作。  

26.聚焦治理效能,推进规划和法治工作。启动实施《上海市卫生健康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组织开展“十五五”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和2024年度卫生健康政策课题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不断探索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推进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立改废”,开展《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修订工作,做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和预研制工作。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改革,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优化规范审批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聚焦高频事项,打造“智慧好办”。推动“一件事”“一业一证”提质增效。  

27.围绕排忧解难,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聚焦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和维护秩序,全流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升初信办理效率及一次性办结率,抓实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加快12320卫生热线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工单数据分析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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