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56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灭蚁灵、氯丹、2,4-滴丁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氧乐果*、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 |
1.溴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
2.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按规定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过渡期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甘蔗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3.氧乐果、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自2024年6月1日起,撤销登记,禁止生产,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过渡期氧乐果、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甘蔗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二、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12种)
通用名 |
禁止使用范围 |
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
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
毒死蜱、三唑磷 |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丁酰肼(比久) |
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
氰戊菊酯 |
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
氟虫腈 |
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除外)。 |
氟苯虫酰胺 |
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