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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市监产质〔2024〕63号)
2024-02-28 16:32  点击:652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沪市监产质〔2024〕63号
发布日期:2024-02-28
生效日期:2024-02-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聚焦新兴产业,强化质量创新,促进产品质量由满足符合性向追求高可靠性转型,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质量支撑。

一、深化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工作

(一)筑牢可靠性创新实践根基

建立高水平可靠性专家库,加强可靠性基础理论研究。建立健全可靠性技术规则体系。以战略性新兴及未来产业为主攻方向,加强瓶颈技术难题课题研究。

(二)提升可靠性创新公共服务能级

建设可靠性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创建可靠性验证实验室。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构建可靠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实践的助推力量。

(三)树立可靠性创新实践典型

选树产品质量可靠性“最佳实践”,制定培育孵化指南,发现、总结、分享可靠性创新成果。建立可靠性创新技术推广应用清单,帮助更大范围的企业应用可靠性创新技术。

(四)强化创新实践推广应用

召开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大会,建立可靠性创新实践和品牌培育、质量奖励的联动和促进机制,加强可靠性知识宣传,增加质量信息供给,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质量可靠性的良好氛围。

二、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五)推进“提质强企”

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探索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的创新举措。定期组织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典型案例评选,择优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

(六)拓展产品质量分级应用

进一步推动家用电器、儿童用品、家居建材等产品质量分级,提升企业产品创新、质量改进、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增加消费品优质供给,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七)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生产、销售环节禁限类塑料制品执法检查,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贯彻落实本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抽检。

(八)落实世行营商环境新一轮评估指标

落实《上海市迎接世界银行第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方案》,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要求,做好本市生产和销售环节建筑材料相关产品有毒有害指标抽检工作,展现市场监管领域在绿色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

(九)加强跨区域监管协同

继续推进长三角产品质量联动抽查和质量安全协同治理。探索联动开展长三角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协同处置。联合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24年网络销售产品质量联动抽查工作。联合北京、天津、重庆等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实践。

三、加强重点监管执法

(十)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主体责任

按照《总局第75、76号令适用产品目录(2024年版)》,以及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配齐质量安全人员,细化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加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知识培训,组织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做好与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督查平台数据对接。

(十一)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推进部分产品恢复生产许可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格生产许可审批。持续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补充检验方法改革。加强生产许可核查和证后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开展长三角证后监管交叉互查。

(十二)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制定实施2024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修订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加大管理性、社会性、消费性质量指标抽查力度。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重点产品年度评价性抽查。健全不合格产品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发布和精准推送工作,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及其结果应用,做好样品处置。开展承检机构工作质量评价。

(十三)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有关部门的部署,持续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继续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等产品为重点,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十四)强化执法办案

紧盯监督抽查违法线索转案率,提升现场监管发现问题的能力,保持对制售伪劣产品、无证生产许可证产品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责任约谈、责令整改、提醒敦促等手段,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

(十五)开展常态化风险信息收集

完善风险监测站工作体制机制,及时收集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检查、风险监测、缺陷召回、伤害监测、消费者投诉、网络舆情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十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

根据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识别,定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组织研判,并按要求报送。

(十七)突出重点强化风险监测

以社会舆情关注度较高、易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且无现行有效安全标准的产品等为重点,科学制定实施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调查和技术评估。

(十八)规范实施风险监测结果处置

加强风险信息、形势分析、风险监测等信息交流和共享,做好风险监测结果运用,按要求发布消费提示或风险提示,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涉及全国范围内潜在危害性较大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执法查处、信息通报等多种方式,强化风险快速协同处置。

五、加强能力建设

(十九)加强制度规范建设

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修订。修订《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手册》。修订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研究建立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事故调查联动机制。

(二十)推进产品质量风险分级

依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结合产品特性、使用人群、使用场景等,采用信息技术和专家研判相结合的方式,应用产品质量安全分级模型,对产品进行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二十一)强化重点产品监控目录的编制和落实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文件要求,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和产业发展状况等,适时修订《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修订版)》,并做好对监管人员的宣贯,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专项整治、质量技术帮扶等手段,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

(二十二)探索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政策文件,研究探索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制度建设,推进燃气用具和新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

(二十三)推进“数字品治”建设

根据《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上海)建设方案(2023—2024年)》要求,融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综合监管、行政处罚等信息,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链条、业务全流程和管理全闭环的“数字品治”平台建设。

(二十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提升重大风险隐患快速应对处置能力。依法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查处利用突发事件实施制售伪劣产品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十五)强化监管保障机制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配置,配齐配强基层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保障。加强工业产品“两个规定”等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举办产品质量安全立功竞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能干事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二十六)优化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用合作。依托产品质量安全“质识点”宣传品牌,加强产品质量知识和成效宣传。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知晓度调查。组织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三进”教育活动,制作质量安全短片,引导消费者增强规范使用、识假辨假等质量安全意识。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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