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02-22
生效日期:2024-02-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和畜间布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要求,我局调度整理了各地布病免疫县和免疫奶牛场名单(见附件),请据此进一步强化布病防控工作,落实好免疫、监测、扑杀、无害化处理以及净化和区域化管理等针对性措施,巩固和扩大防控成效。
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评估、决策,动态调整免疫或净化策略。对免疫县和免疫奶牛场,要科学选择疫苗,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和免疫效果评价。对非免疫县和非免疫奶牛场,要严格开展监测净化,发现阳性动物要按规定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阳性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根据不同畜种、养殖规模、养殖方式、免疫方式等,探索总结推广有效免疫模式。指导支持加快建设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提升各环节生物安全水平和区域综合防疫能力。强化监督指导和监测评估,压实各方防控责任,对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效果较差的地区,要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抓好整改。
各省份要认真总结防控工作,及时完善防控策略,按年度调整免疫范围。请于2025—2027年每年1月底前,将本省份年度免疫县名单、免疫奶牛场名单和上年度畜间布病防控进展报我局,同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全国布鲁氏菌病免疫县名单
2.全国布鲁氏菌病免疫奶牛场名单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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