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辽市监联〔2023〕15 号
发布日期:2023-06-16
生效日期:2023-06-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结合我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工作实际,制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相关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年5月 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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