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黑政发〔2024〕2号)
2024-02-06 09:09  点击:344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黑政发〔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02-02
生效日期:2024-02-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全面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现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立即动员部署,全面细化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做到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书转化为施工图和形象进度表,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有章可循。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牵头单位工作。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协调,密切合作,合力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工作落实。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三、跟踪督办检查,全力推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将按照省政府部署,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督查发现的推进落实工作不力等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定期反馈情况,及时报告进展。各牵头单位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含阶段性工作目标)报省政府,并于每月5日前将推进落实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黑政发-2.docx

   黑政发2-附件.docx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 (环办固体函〔2024〕37号)
上一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牧屠管发〔2024〕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