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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02号)
2024-02-05 13:01  点击:486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02号
发布日期:2023-12-28
生效日期:2023-12-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 相关解读: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 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doc.doc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2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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